摘要:本文主要讲述有关保险诈骗罪的有关内容。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听到不少车主为了骗取车辆保险金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者夸大保险损失的消息。这些车主的骗保行为很有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
所谓的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19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第八条规定,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由上述法律、司法解释可知,不仅个人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单位也有可能犯此罪,而且根据骗取保险金额的大小还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刑罚处罚。
如果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论处。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共同骗取保险金的,构成共同犯罪。此时构成的罪名应当根据主犯的罪名来定,即如果主犯构成保险诈骗罪,则两者为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如果主犯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则两者为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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