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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足够多,肇事者还需要承担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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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者咨询问题
            
      前几天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我驾驶的车辆在一路口转弯处把一个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人撞伤,伤者现在还在医院接受治疗。交管部门现场调查后,现在还没有给说法,去医院看过,对方伤得不轻,医生说会有个小手术。我想咨询下律师我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的商业险,是不是应该足以赔偿对方的损失了?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本案中您的轿车为机动车,对方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依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本案的赔偿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如果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您被认定存在事故责任,则交强险的保险责任总限额为122000元;若您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则交强险的保险责任总限额为12100元。
             


      从受害人的伤害情况来看,仅仅只是小手术的话应该不是太严重,即使构成伤残等级也不会太高,交强险基本上可以赔付过来。况且,您还买了100万的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完全理赔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值得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赔偿您也得进行一定的配合,如协助保险公司理赔。如果对方起诉,您很可能将会作为被告之一。
             


      此外,您因本次事故很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包括缴纳一定的罚款、扣分警告等,这个要待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才能明确。
             


      更多内容,您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微信:akyypk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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