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车辆损失险 • 正文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范围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保险范围往往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一起事故没有在保险范围之内,则保险公司就不存在赔偿的义务,利益受损人也就无权利申请理赔服务,对于车辆损失险而言也是如此,车主如果不能真正弄清楚车辆损失的真正意义,会有要求理赔得不到支持的风险。

      车辆损失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很多车辆的意外事故,都可能导致车辆损失,但并不是所有的车辆损失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因此,弄明白车辆损失险的范围,对于购买该车险的车主意义重要,根据一般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符合车辆损失险保险范围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一)保险车辆发生碰撞、倾覆、坠落的情况;

      (二)车辆因火灾、爆炸导致的损失;

      (三)因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导致的车辆损失;

      (四)自然灾害中的暴风、龙卷风导致的车辆损失;

      (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自然灾害中的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造成的车辆损失;

      (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所造成的车辆损失。

      由以上可见,车辆损失险大多适用于自然现象导致的车辆损失更多地倾向于对自然事故导致车辆损失的保障。

      按照一般的保险原则,发生保险事故时,若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了必要、合理施救费用的,该些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但其最高不得超过最高保险金额的数额。

      当出现以上几种情况时,车辆损失险投保人有权利要求保险公司理赔,除此之外的情形,保险公司会不予理赔,车主只能另寻赔偿途径,通过已经投保的其他车辆保险项目或是向肇事者追偿。

      


关注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

不怕搞丢随时计算赔偿查询交通法规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8-2029 交通赔偿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