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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中致人伤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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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交通事故的事发率逐渐增加,有部分原因是:购买汽车的人的增加,带来了很大的交通压力。我们面对交通事故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和分配责任呢?那么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中致人伤残的赔偿是怎样的呢?


  一、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中致人伤残的赔偿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法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三、交通事故需要负全责的情形


  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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