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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正常行驶在道路上,突然发现重型货车熄火,无法再往前正常行驶,货车只得被迫停靠在道路上。由于此时已经天黑,而且该路段比较偏僻,照明不是很亮,刘某只得和另一个乘客下车,一个负责照明,一个负责维修。在维修过程中,由于天黑,刘某和该乘客也未作出提示性的警示,导致后来6辆车连环碰撞。
交警接到报案赶赴现场,认为刘某驾驶的机动车在发生故障后,无法正常行驶,其没有做好有效的预警工作,引导过往车辆做出有效的规避,因此,刘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其他车辆,由于涉案车辆比较多和之间起因复杂,一时无法对他们的责任作出认定。
一般情况下,车辆在行驶的途中出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打开危险警示灯,将车辆停靠在安全地带,并在停靠地带来车方向150米处设置三角警示牌。完成预警工作后,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夜间行驶或行驶在视线较差的路段,或道路情况复杂和天气恶劣的,驾驶员在打开危险警示灯后,还必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仅以此案例告诫各位夜间行车的驾驶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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