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鉴定程序 • 正文

受害人有必要通过伤残等级获得残疾赔偿金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残疾赔偿金是指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人身严重伤害,如果伤者医疗终结后,经过司法鉴定部门的鉴定,伤者因事故导致残疾,那么受害人可以向法定的事故赔偿义务人主张残疾赔偿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是交通事故赔偿重点赔偿项目之一,在事故总赔偿额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
             
      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大小,和受诉法院地的经济条件、受害人的户口状况、受害人的年龄以及伤残等级的具体大小有关。以深圳为例,在深圳,一个60周岁下,城镇标准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一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人民币893060元、二级伤残为803754元、三级伤残为714448元、四级伤残为625142元、......十级伤残为89306元。

     对于交通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的受害人,如果其伤害符合伤残等级的规定,那么受害人有必要通过伤残等级的鉴定,获得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构成伤残等级,不单是获得残疾赔偿金,还会存在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多个赔偿项目的赔偿。

     因此,判断受害人的伤害是否具备伤残等级并进行伤残鉴定很关键,实践中,受害人可以向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或是主治医生咨询伤残鉴定的相关情况,如果可能构成伤残等级,那么把握好伤残鉴定的时间和选择恰当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就可以大大增加自己的赔偿金数额。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转载请保留出处


关注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

不怕搞丢随时计算赔偿查询交通法规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8-2029 交通赔偿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