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类型按照发生的主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一类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两类交通事故在赔偿责任的划分上略有不同。那么,针对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赔偿责任?
我们说,对于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要简单一些,根据《交通安全法》76条之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赔偿责任限额内先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各机动车按照事故责任大小的比例分担。对于这个概念我们可以分解为两部分:
一、交强险公司的赔偿
交强险公司在保险理赔限额内赔偿,如果一方没有责任的,那么该无责方机动车所属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另一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的,那么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例如,如果交警判定各方责任比为2:8,那么各自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这个比例内负责保险理赔限额内的赔偿。
二、各机动车之间自身的赔偿
当事故损害巨大,保险理赔不足的时候,赔偿将会在各自当事人之间进行,不足额的赔偿比例依然是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来。无责的一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比例,有责的一方承担全部。都有责任的,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担。例如,事故认定责任各方5:5,那么对于保险理赔不足额的部分各方对半承担。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自2008年成立以来坚持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先打官司后收费,没有拿到赔偿款不收取费用。咨询微信:(微信:akyypk123)(电话同号)为您解答。.
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交通赔偿网
关注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
不怕搞丢随时计算赔偿查询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