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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的车祸属于交通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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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指的是在交通道路上,由于车辆驾驶人、行人或其他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因违反我国交通法规,过失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故此,对于校园内发生的车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这是因为:

        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交通道路上,交通道路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和单位管辖范围中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校园是给学生提供学习,给老师提供教学的地方,校园道路一般都是不对外开放的,不属于允许社会人员、车辆随意进入进行公共停车的场所,也就不属于交通事故中“交通道路”,不能作为法律上规定的交通事故的空间范围。因此,校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能按照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进行定性。

       那么,对于校园内发生的车祸应当如何处理呢?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于道路外发生的车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相关规定处理。因此校园车祸可以参照交通事故的规定处理。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交警人员应赶赴现场进行处理,依据相关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另外,事故当事人如果请求调解的,对于车祸造成的损害赔偿也可以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车祸的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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