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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的六大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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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后,最先介入事故的就是公安交警部门了。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事故进行一些处理,包括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调解等。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公安交警部门可以依职权采取各种强制措施。在没有交通事故发生时,公安交警部门也有权利对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采取强制措施。那么,公安交警部门在处理事件上有哪些强制措施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交管部门拥有以下六种行政强制措施:        

一是扣留车辆;二是扣留驾驶证;三是拖移机动车;四是收缴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非法装置、牌证;五是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体内含量测试、检验;六是强制排除妨碍。公安交警部门在采取不当的强制措施侵犯车辆驾驶人的利益的,车辆驾驶人可以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当公安交警部门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侵犯车辆驾驶人利益的,应当如何保护自己呢?        

当出现公安交警部门违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采取强制措施侵犯车辆驾驶人利益时,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违法强制措施的公安交警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其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作出违法强制措施的公安交警部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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