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诉讼 • 正文

北京地区,乘坐人力三轮车出事,可主张违约之诉吗?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在许多地区,以提供乘坐人力三轮车服务的经营活动并不被当地政府允许。然而,在北京因为北京胡同旅游特色,人力三轮车在胡同区域提供乘坐服务的经营活动却是允许的。根据《北京市人力客运三轮车胡同游特许经营若干规定》,“胡同游”是指获得特许经营权的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和区域内,利用胡同资源为旅游者提供乘坐人力客运三轮车游览服务的经营活动。
      根据该条文规定,三轮车的乘坐提供服务,其实就是与乘客订立了客运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出现人身损害的事故时,乘客可以据此主张违约之诉,要求人力三轮车的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或许,有人会问,人力三轮车是行进在胡同里的,可以主张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赔偿吗?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北京市人力客运三轮车胡同游特许经营若干规定》第16条 ,驾驶三轮车没有按照指定行驶路线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非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显然,处于经营运输状态的人力三轮车撞人的,也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受害人可以选择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主张维护自己权益。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转载请保留出处


关注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

不怕搞丢随时计算赔偿查询交通法规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8-2029 交通赔偿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