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死亡赔偿 • 正文

交通事故造成孕妇流产的,是否有死亡赔偿金?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害人可根据遭受不同人身损害依据《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的规定主张相应的赔偿项目以及金额。】

        众所周知,若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死亡受害人近亲属可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然而死亡赔偿金在死亡赔偿项目金额中占据分量最重,根据《解释》第29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统一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统一按5年计算。

        那么,若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孕妇流产的话,孕妇是否可为胎中的胎儿主张死亡赔偿金项目呢?

        首先,什么是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指都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赔偿。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是交通肇事方给交通事故受害人近亲属的一种补偿。

        其次,死亡赔偿金有一个前提,就是公民死亡,而公民死亡也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公民出生。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胎儿尚未出生,尚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当然不享有民事权利,而且未出生便不存在死亡,自然无所谓死亡赔偿金。

        最后,虽然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无法满足,流产,是对方责任导致的,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也就是致害人以及相关赔偿义务人。

        至于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2个方面,其一是孕妇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流产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其二是,胎儿流产,对于父母来说,精神上的打击肯定沉重,精神损害不言而喻,故赔偿义务人还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更多关于孕妇遭遇交通事故的赔偿具体内容,可登陆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www.122w.net了解。

        转载请保留出处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自2008年成立以来坚持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先打官司后收费,没有拿到赔偿款不收取费用。咨询微信:(微信:akyypk123)(电话同号)为您解答。.

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交通赔偿网


关注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

不怕搞丢随时计算赔偿查询交通法规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8-2029 交通赔偿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