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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国要强制购买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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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我国机动车责任保险的一种,属于我国强制投保的一种车险,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如果不投保的话,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为此,许多人都很纳闷,为什么我们国家一定得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其管理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呢?

        在没有实行交强险之前,许多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因没有保险保障或因事故责任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地赔偿,也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用更通俗易懂的话来理解,就是先让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向保险公司缴纳比较低的保险费,如果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就有可能得承担最高为122000元的赔偿款,这样,机动车方减轻了承担高额赔款的压力,而受害人也可以及时得到相应的赔偿。如果不实行交强险制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可能没有偿还能力,而受害人不但要承受巨大的生理痛苦,还可能需要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等精神痛苦,所以国家通过交强险,把责任大部分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相比较而言,保险公司的偿还能力比个人偿还能力要强很多。

        因此,呼吁各位车主花小额的保费购买交强险,为以后的高风险买个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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