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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深圳机场特大交通事故9死23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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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大交通事故是交通事故最为严重的类型,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交通事故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当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可视为特大交通事故:      

1. 一次性造成死亡人数 ≥ 3;      

2. 导致重伤的人数 ≥ 11人;      

3. 造成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      

4. 造成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      

5. 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数额≥6万元。      

援引相关报道可知,在2015年3月1日下午3点半左右,深圳宝安机场(T3航站楼)离港平台高架转弯处一辆车牌粤BA495Q的红色奔驰轿车突然失控撞上多名行人,目前已致9人死亡(2人在桥上死亡,3人掉落桥下死亡,4人抢救无效死亡),23人受伤。从事故结果上看,已然构成了特大交通事故。后官方调查显示,肇事女司机已具有3年的驾驶资格,没有交通违法记录,警方对事故发生分析原因为因后方车辆鸣笛,精神高度紧张导致失控撞向右边护栏,并因惯性继续前冲,后撞到了在护栏边上观看飞机起飞的群众。      

分析该事故,已然构成了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者,切实做好善后工作。深圳市市委书记王荣、市长许勤等到医院看望并慰问了受伤人员及死伤者家属。据报道,目前,事故的各项善后事宜都在逐步展开,相关的保险公司也已经展开了保险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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