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断能力、执行能力较之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低,因此,其监护人负有保护、教育、引导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有序参与社会活动的义务。如果由于其监护疏忽而导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害他人权利致他人损害的,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十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同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其中,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其次,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负有监护义务。比如,在《道理交通安全法中》,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第三,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致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同时,对于有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其本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是单位作为监护人的除外。
综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交通事故责任致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是赔偿义务主体。
关注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
不怕搞丢随时计算赔偿查询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