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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伤者在委托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级别进行鉴定时,可以同时委托后续治疗费、护理级别、误工损失日等内容的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伤残级别鉴定

      伤残级别坚定的内容包括精神上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

      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

      伤者受伤严重,如一、二、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将定机构做护理级别的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

      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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