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车与车相撞的交通肇事案件,对方被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我方作为受害人一方准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的赔偿项目有哪些?护理费用可以作为一个赔偿项目向肇事者要求赔偿吗?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应赔偿因犯罪行为导致的人身及物质损失。因此,由交通事故犯罪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受害人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同时造成误工和残疾的,还存在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如是死亡的,还存在丧葬费用的赔偿。您可以针对以上赔偿项目向刑事附带民事的被告申请人民法院判决赔偿,但无论交通事故导致犯罪的损害结果如何,都不存在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问题。
赔偿责任的计算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的规定处理,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优先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事故各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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