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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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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刑事犯罪的构成上,交通肇事罪的构成需要符合四个要件:
      

一、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一般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为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正确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若行为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不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具备完整的刑事责任能力或是刑事责任能力减弱的,其刑事责任也需相应的适当减轻。

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或是刑事责任能力不完整的人一般包括精神病人、聋哑人、未成年人。      

二、交通肇事行为侵害了国家交通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肇事罪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肇事者的行为违反了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我国,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包括《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      

只有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肇事者才有可能被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三、交通肇事人员的主观状态为过失      

故意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是在故意的主观意识下引发交通事故的,可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刑法罪名定罪处罚。      

四、交通肇事造成了重大损失      

交通肇事必须造成一定的后果才能构成该罪,如果不能达到法定的危害结果标准的,不能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一般而言,所谓重大损失指:事故导致死亡1人或是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导致公私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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