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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交通事故的责任和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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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旅游公司的司机在驾驶旅游大巴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车上的乘客遭遇交通事故的,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侵权责任法》或《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旅游公司索赔。

       旅游,已成为人们度假的方式之一。各地的旅游热随着假期的到来而持续增温。如果在旅游过程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赔偿问题呢?

       旅游公司的司机在驾驶旅游大巴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旅游公司的司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伤害的,属于工伤范畴。同时,工伤条例的第16条规定的工伤认定的除外情形:(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即假如旅游公司的司机属于醉酒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将不能认定为工伤。



       车上的乘客属于“车上人员”,因此其不能获得交强险的赔偿,但是,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或者《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旅游公司索赔。在《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或死亡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住院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如果乘车人以旅游公司违反运输合同为由提起诉讼的,可以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运人负有将乘车人及时、安全运输到目的地的义务,如果在运输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乘车人损害的,承运人应对乘车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乘车人以旅游公司及驾驶员侵害乘车人的人身及财产权利为由提起诉讼的,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承运人对乘车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对于身为旅游公司职工的司机,在驾驶旅游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构成工伤的,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对于车上的乘客,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侵权责任法》或《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旅游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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