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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坏电子产品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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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产品运输者咨询
           
       我是一个专门搞运输的司机,签合同于一家运输公司,那天公司让我去另一家公司运一车买来的电子产品回公司,可车子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侧翻,由于是雨天,散落在外的电子产品毁损了一半以上。后报警处理,交管部门认定是对方车辆的全部责任。这样我想知道,对于车上电子产品的损害赔偿该怎么处理?我们是买家,卖家还有责任么?
 
       ◆◆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们分析答复如下,希望您能满意: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本案中为电子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您代您公司上门取货,在对方把电子产品交付给您的时候已经完成了交付,这样之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只能由您公司自己承担,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

       回归到事故的损害赔偿上来,车载货物的损失属于物损,可依照我国《侵权责任法》、《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分担及赔偿主体。事故中对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具体为:对方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2000元内进行赔偿,有商业三者险的,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第二顺位的保险理赔责任。如果出现两个保险项目都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则由对方司机自己承担。如果出现对方司机不是车辆所有人等特殊情形,则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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