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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是不是与工伤的伤残等级一致?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问:我先生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已经做了工伤认定,也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伤残等级九级。据说还可以申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问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是不是与工伤的伤残等级一致,如果一致的话,是不是不用再单独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答: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与工伤的伤残等级并不一致。工伤索赔过程中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鉴定的依据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两个伤残鉴定以不同的鉴定标准为依据,所鉴定的内容,结果有所不同,因此不能等价替换。能在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中评残,不代表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也一定能评残或评得上相同等级,反之亦然。

 

您丈夫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在进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索赔过程中,建议进行交通事故方面的伤残鉴定,以确定伤残情况。至于工伤索赔方面的伤残鉴定结论,不能与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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