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我在12月初下班途,被非机动车撞了,一家快递公司的电动三轮车。当时头部、脸部、和左眼出血,先去医院缝针治疗的,后在医院报警,交警先去的医院,然后让我和那个送快递的一起去的事故现场。但是我们回去的时候,撞我的那辆电动三轮车已经没有了(我觉得应该是被他们公司的同事弄走了)。
交警当时给我们拍了照,指认了现场,开了一张“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就说让我们自己先协商解决赔偿。但是后续的治疗中,那人只给了4000,之后就不在支付了(还说他被快递公司开除了)。现在我还在治疗中,左眼视力明显下降,还有左脸擦伤太严重,伤到了真皮层,留疤了,现在准备做疤痕修复。
他现在已经不支付医药费了,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如果想起诉的话,能胜诉吗?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非机动车和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一样适用《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解释的规定,由于此类案件往往不涉及保险公司的的赔偿,因此只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定赔偿权利与义务。
本案中,对方是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快递员在工作期间导致的侵权伤害需由其雇佣公司快递公司承担,因此快递公司才是本案的赔偿主体。尽管快递员之后被快递公司开除,但是也不能免去快递公司承担其员工在职期间侵权伤害的赔偿责任。
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其出具的认定书应该有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认定书是赔偿的重要证据。鉴于您之后的伤情和可能发生的巨大费用,如果对方快递公司不给以赔偿,您应该起诉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因事故带来的各项损失。
起诉快递公司的话,要想获得更多的赔偿款,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您的事故赔偿。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关注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
不怕搞丢随时计算赔偿查询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