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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究竟要鉴定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交通事故中若出现人身伤亡,我们就会听到“伤残鉴定”一词。通常伤残鉴定中我们所熟悉的是,进行伤残级别的鉴定。但伤残鉴定中并不只是伤残级别的鉴定,实践中为了对于受害人的索赔项目有利,还可对受害人的误工日期等进行鉴定,本文特对伤残鉴定可鉴定的内容进行详解。

      一、可对伤残级别进行鉴定

      伤残级别的鉴定是我们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损害程度从轻到重对应的伤残级别是10级到1级。鉴定出来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

      二、可进行后续治疗费的鉴定

      后续治疗费主要是指受害人出现需要后续治疗或者康复的治疗费用,可以在进行级别鉴定时一并提出委托鉴定。

      后续治疗费的索赔依据一般有三种:医疗证明、鉴定结论或者是后续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所以,为了减轻受害人的负担,可在实际发生前申请鉴定一次性索要赔偿。

      三、可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

      需要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的情况一般是受害人出院后仍不能自理,或者是伤残级别出来后确定需要依赖别人协助才能生活。护理级别直接影响护理费的数额,而出院后的护理费一般依据护理级别进行计算。护理分为了四个级别,分别是一、二、三、四级护理,与伤残级别一样,级别数字越低,赔偿的数额越高。

      四、可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

      这里的误工时间仅指受害人,不包括受害人的近亲属。需要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的情况是,受害人受伤后接受治疗至痊愈所需要的休养时间究竟要多久,一般针对没有伤残级别的受害人,有伤残等级的受害人按法律规定误工费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实践中,没有伤残级别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在医院未出证明,或者受害人认为医院的证明不符自己实际的情况,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误工费的数额则直接受误工时间的鉴定结果影响。

      总结:对伤残鉴定的项目总体上有四大项,但实际操作中除了伤残级别容易把握,其他三个项目的鉴定则比较复杂,需要受害人去分析是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作为索赔依据较为合适,还是由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依据更佳?所以,在进行伤残鉴定时,我们建议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在咨询相关专家律师后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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