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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者逃逸,交警部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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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交通肇事者逃逸现象屡见不鲜,那么交警部门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该如何处理?本文主要讲述此内容。

       许多肇事者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因为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承担高额的赔偿款,就会选择逃逸。交通肇事者逃逸后,事故受害人不但要承受肉体上的痛苦,还要承担巨大的经济压力,这对于受害人而言无疑是祸不单行。法律是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所以对于交通肇事者逃逸的,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警部门履行查缉交通肇事者的义务。那么交通肇事者逃逸,法律法规要求交警部门应如何处理呢?

       一、交警部门应该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根据事故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二、如果交通肇事者已经逃离事故发生地的交警部门管辖范围,事故发生地的交警部门可以请求其他地区的交警部门协助查缉。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如果发现有嫌疑的车辆及肇事者,应当及时把有关情况通知事故发生地的交警部门。

       三、单方的力量是很渺小的,团结合作才能产生巨大的能量。交警部门可以向社会发出公告等要求社会人员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者或者提供有关侦破线索。社会公告的内容应该包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基本事实、逃逸者和逃逸车辆的基本情况、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四、交通肇事者逃逸,最想抓住逃逸者的人莫过于事故受害者。如果事故受害者或者是其家属向交警部门询问有关逃逸者侦破情况的,交警部门应当告知。
五、交警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者和车辆的,应当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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