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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发生交通肇事,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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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借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非常常见,而至于责任的归属,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基于车辆出借后,车主对于车辆不享有支配运营与运行利益,且借用人对车辆享有直接控制权力,因此,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无可厚非。但是,对于出借人,负有一个审核借用人是否具有驾驶车辆的资格或技能的义务,如果出借人忽视了这一义务而轻易将车辆借给不具有驾驶资格的人,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出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还有一种特殊情形,借用人借车之后,未经出借人同意,擅自转租、转借发生交通事故的,此时,出借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在此情况下,应依法由转借人与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所有人出借的车辆存在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无合法手续等情况,所有人应当承当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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