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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尸体处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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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海市,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并不罕见,上海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对事故尸体进行处理。那么,按照上海市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什么期限对事故尸体进行处理呢?
     


      在上海市,发生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按照以下不同的情况确定尸体处理的期限:



      一、如果交通事故死者家属确定的



      1、交通事故死者家属按期办理丧葬事宜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如果死者的家属确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按照规定进行尸体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为死者办理丧葬事宜。
     


      因此,如果交通事故死者家属按期办理丧葬事宜的,那么尸体处理期限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尸体检验后10日内。
    


      2、交通事故死者家属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



      如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尸体进行检验后,通知其家属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但是死者家属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过批准,由公安机关在10日后对尸体进行处理。
     


      因此,通过交通事故家属没有按期办理丧葬事宜的,那么尸体处理期限将超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10日。



      二、死者身份无法确定,其家属不明确的



      如果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经过核实后死者的身份无法确定,其家属不明确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示。如果登报后10日仍然没有人认领的,经过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
     


      以上所涉及的日为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尸体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的期限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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