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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与损害赔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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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交警出面处理的,一般在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的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就是对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其实不是这样的。二者具有紧密的联系,但却不能互相替代。

     交通事故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的陈述结合现场调查的证据,综合判断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就是对上述内容的书面记载,一般包含如下几方面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2、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交管部门情况。

     而损害赔偿责任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是由谁来承担。因此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同时,二者又有紧密的联系,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是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如果事故责任大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就大。所以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重要证据之一。

     综上,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对交通事故责任的书面认定,不能完全代表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当事人事故责任越大其损害赔偿责任往往也越大。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确定损害赔偿责任重极为重要的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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