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1条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报警处理或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事故现场。 赶赴现场后,需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调查的意义在于查清事故发生的真相,制作事故认定书,从而为处理交通事故提供证据支持。
调查交通事故现场,通常的途径包括拍摄事故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相关痕迹、物证,制作现场调查笔录。对于那些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还应当进行现场摄像。有的调查内容如现场图还需由参加勘验与检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具体来说,调查的内容包括如下一些:
1、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的基本情况;
2、涉事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及运载情况;
3、交通事故发生过程及基本事实;
4、各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对交通事故发生的过错程度或意外情况;
5、交通事故发生时的道路情况;
6、其他对交通事故处理有关的事实。
只有对交通事故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调查,交管部门才能准确的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从而对事故的赔偿处理、行政处罚处理等提供可靠的依据。
更多北京交通事故处理咨询热线:(微信:akyypk123).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关注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
不怕搞丢随时计算赔偿查询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