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作为行人,我是一个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对方机动车全责,事故时间2013年9月2号,地点在深圳市福田区,现在已出院,关于赔偿方面的问题,我没居住证,居委会不肯开证明怎么办?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居住证明往往常在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赔偿时涉及到。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是农村户口,但有证据证明其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而且在城镇有一年以上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根据深圳地区规定,没有居住证明的,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以上,包括(一)居住证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二)受害人作为产权人的市城镇房屋产权证明且实际入住该房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三)其他(如在职岗位提供的必须在城镇居住方能任职的证明等)。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很多,所以没有居住证或是居住证明一样可以获得相关赔偿,例如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赔偿会更多)、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等。
对于赔偿,证据很重要,如果自己不能获得的,可以委托律师协助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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