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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眼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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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红眼客车”交通事故多发于深夜2点到5点期间,这段时间由于人体的生物钟需要休息,强行打破生物钟的规律容易造成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

       8月26日凌晨2时许,包茂高速公路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铺客车和一辆甲醇运输罐车追尾,并致两车起火。目前,该事故已造成36人死亡,具体事故原因尚无官方结论,但是事故发生在凌晨2点左右,无疑与“红眼客车”、疲劳驾驶有莫大的关系。

       所谓“红眼客车”,是仿“红眼航班”的命名方式,即凌晨2点到5点运营的长途卧铺客车。由于凌晨2点到5点是人体生物钟休息的时间,强行打破生物钟的规律,驾驶人的身体会承受不住而出现疲劳驾驶,同时,由于深夜光线弱、视野有限等原因,“红眼客车”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8•26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就属于一起“红眼客车”事故,事发之时,客运大巴上的乘客均在熟睡,导致很多人丧失了逃生的最佳时机,最终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惨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禁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同时,据不完全统计,疲劳驾驶已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重要原因,事故发生的时间多集中在深夜或中午。在长途跨省运输客车中,一般要求车上配备两名驾驶人员,以交替驾驶,避免出现疲劳驾驶的情形。但是,在人体生物钟休息的时间内,特别是深夜2点到5点期间,还是应该避免驾驶长途客车,以免出现疲劳驾驶导致事故发生。



       据《深圳都市报》报道,深圳市交通运输部门召开相关会议,凌晨2点到5点“红眼客车”强制休息,并将在全市展开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避免类似的“红眼客车”事故频发。

       “红眼客车”与事故频发脱不了干系,但是更多的是人、车辆、道路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监管空白所致。因此,在针对“红眼客车”制定相关强制深夜休息规定时,更应该加强相关道路监管,为道路使用者提供一个安全的行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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