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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在己方的交通事故幼儿能不能获得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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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幼儿父母咨询内容
           
     我们家的店铺就在一个路口附近,那天大人暂时离开,我们4岁的孩子径直去穿过马路被一辆私家的校车撞伤,后送往医院治疗。对方报了警,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是正常行驶,没有违规违纪的行为。因此,判定我们的孩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们想知道如果受到伤害并承担全部责任,能获得赔偿么?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在我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会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即交强险。交通事故人身或是财产损害发生后,交强险会负责被保险机动车辆致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交强险分有责责任限额和无责责任限额,无论是被保险机动车有责或是无责,交强险都会赔偿。当被保险机动车有责时,其赔偿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22000元;当被保险机动车无责时,其赔偿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2100元。
           
     本案中,您的孩子被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首先可以获得交强险无责责任限额内的赔偿,也即保险公司会在12100元的限额内予以保险理赔。对于如果交强险理赔还不足的,因为是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确定的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即使被保险机动车无责,也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问题,您们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交管部门调解,如果孩子伤情严重的,最好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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