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诉讼 • 正文

交通事故医疗费先予执行申请书范文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当事人因为医药费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采取先予执行。为了保障受害人自己的权益,交通事故发生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申请人如果委托了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则可以由专业律师为其书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没有委托律师的可以参考以下范文书写。
      

交通事故医疗费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胡某,男,汉族,1960年2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住深圳市宝安区xx大厦xx号单元,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人:张某,男,汉族,1985年12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住深圳市宝安区xx小区xx单元,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人:深圳市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粤Bxxx号私家车保险人,保单号为xxxx。      

请求事项:责令两被申请人先予执行医疗费用60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13年7月14日,被申请人张某驾驶其所有的粤Bxxx号私家车在宝安区xx路违规超车,将申请人撞伤。事故导致申请人粉碎性骨折住深圳市宝安医院治疗。2013年7月25日,宝安区交通警察支队作出x公交认字[2013]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申请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由于申请人家庭贫穷,加上年事已高没有工作能力仅仅是依靠儿子来赡养,儿子家庭也是贫穷,无力支付高昂的医疗费,至2013年8月5日,累计欠医疗费40000元。但是,被申请人在申请人住院后,仅仅垫付了5000元的医疗费就没有再出现。经过交警和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还是不予以支付。目前,申请人刚过危险期,还需要大量医疗费,同时医院又通知申请人家属继续缴费,如若不然就停药、停止治疗。申请人及其家属经济困难,是在难以承担巨额继续治疗费用,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命和健康。因此,申请人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向你院提出申请,恳请裁定先予执行医疗费60000元。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保证其生命健康安全。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胡某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转载请保留出处


关注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

不怕搞丢随时计算赔偿查询交通法规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8-2029 交通赔偿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