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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商业险的诉讼时效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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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应该在权利遭受侵害之后的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裁决,超过该期限的,权利人的权利会受到一定损害,丧失法院强制执行的保护。

     我国诉讼时效分为三种,最长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发生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属于侵犯人身权的侵权诉讼适用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造成财产损害的适用两年诉讼时效(通常情况下)。
对于诉讼时效,有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起算。不同的侵权类型和权利主张适用不同的诉讼时效。
对于机动车车主投保了商业三者险的情况,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商业保险的被保险人追索商业保险金的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呢?

     这里应该强调,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商业三者险的被保险人追索商业三者险保险金诉讼时效起算点通常不是交通事故发生之时,不是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之时,而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之时(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事故责任确定之时)以及商业三者险被保险人赔偿数额确定之时。(备注:有合同预定,按照合同约定)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追索商业三者险保险金诉讼时效起算有点特殊,不同于普通侵权案件,自权利人权利被侵害并知道侵权人之日起开始计算,而是要在责任确定之时开始计算。因为商业三者险的保险标的就是被保险人的侵权责任,所以从责任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是合理的,当事人应该引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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