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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了,对方就没有责任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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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强险虽然作为强制险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承担第一的赔偿义务,但是交强险有责任限额,也即在被保险车辆有责的情况下是总额122000元的保险限额,在其无责的情况是,是12100元的保险限额。如果交强险赔了,对方还有无责任?
      
     事实上,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看在交强险赔偿之后是否履行完了整个因事故带来的赔偿事宜。如果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已经足够支付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可获得的所有赔偿数额,那么对方即不再承担赔偿责任。(注意,我们这里说的是赔偿责任,不排除其他行政、刑事责任。)
      
     对于赔偿承担,如果交强险不够赔的,我们说,这时候需要根据交通安全法76条的规定来处理,也即各方对保险不足的赔偿比例分担。此时,机动车之间,对于不足部分,按照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按照后者有过错,前者减轻的责任比例分担,前者要承担更多一些。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除非是受害人的故意,否则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机动车方没有过错,其也得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当然,这10%仍然可以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给以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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