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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限额有项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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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条款、条例的规定我们知道交强险赔偿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而对于以上四类赔偿限额,又有固定的赔偿项目内容,也即不同的限额项下赔偿不同的赔偿内容。具体而言,分为: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 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项下,赔偿范围为:

     1丧葬费;2、死亡补偿费;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4、残疾赔偿金;5、残疾辅助器具费;6、护理费;7、康复费;8、交通费;9、被扶养人生活费;10、住宿费;11、误工费;12、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1000元,赔偿范围为:

     1、医药费;2、诊疗费;3、住院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6、整容费;7、营养费。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0元 + 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赔偿范围为:

     事故中产生的财物损失。

     了解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项目限制内容,能方便事故各方合理的处理事故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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