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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已由医保报销,还可以找侵权人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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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有的道路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受害人先用医疗保险销了交通事故医疗费,这样的情况还可以向交通事故侵权人索赔吗?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杭州)为您解答。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个人账户之后的其余部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相结合,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归全体参保人员所有,由社会保险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该名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尽了多年按时缴纳的义务后才享有的医保待遇,交通事故侵权人不能因为交通事故受害人享有的社会保障而免除赔偿责任。

     类似的司法解释可参见2004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相关规定。其规定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有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按工伤处理,同时还可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并且,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其有所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应支付丧葬费、死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因此,交通事故受害人已用医保报销了交通事故医疗费的,仍可以找交通事故侵权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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