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残疾的案件中,受害人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定残后的护理费等特别项目。但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级别的大小需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认。
目前,不论是北京市的伤残鉴定标准,还是上海市的伤残鉴定标准,统一适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相关内容。
伤残鉴定的时间问题上,根据《评定》,伤残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而所谓的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通常情况下,受害人出院不再入院治疗的,即可视为治疗终结。
通常情况下,当事故造成的损害为容貌损害、听力障碍、视力障碍、组织器官损害或骨折伤害时,在事故发生后的3到 6个月可达到治疗终结。而对于事故造成的神经功能障碍、颅脑损伤智能障碍的,则需要在事发6个月后方才达到稳定。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受害人自身的情况大不同,包括伤情、年龄、体质等。因此,具体的伤情稳定时间可因人而异。当各方对治疗终结的意见不一致时,还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伤残鉴定是一个医学问题,在与赔偿问题相关联时,又是一个法律问题,故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可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开展。
律师介入协助伤残鉴定及北京市更多车祸赔偿知识,欢迎致电律师北京咨询热线:(微信:akyypk123)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自2008年成立以来坚持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先打官司后收费,没有拿到赔偿款不收取费用。咨询微信:(微信:akyypk123)(电话同号)为您解答。.
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交通赔偿网
关注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
不怕搞丢随时计算赔偿查询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