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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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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在公安交管部门查明了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确定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后,由公安交管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时由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书面材料,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名生效。但是交通事故调解书究竟有什么作用呢?
      

一、调解书对各方当事人有合同约束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名之后发生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调解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为了解决损害赔偿问题自愿选择的解决纠纷的途径,是各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是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具有合同的效力。此外,调解书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之下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或者是不履行调解书的内容。如果赔偿义务人在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内不进行赔偿或者表明不会进行赔偿,赔偿权利人可以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二、调解书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不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或者明确表示不会履行义务,赔偿权利人起诉后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处理交通案件的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书没有法律效力或者是可以撤销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调解书进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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